10月25日,市生態環境局對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提出要求:要及時解決在改造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打折扣,不講條件,務必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
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是消減氮氧化物、臭氧濃度的重要措施。按照要求,常年(生產)運行的與常年(生產)運行并兼顧供暖的燃氣鍋爐必須完成低氮改造,全市涉及324臺,共計超過2000蒸噸。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30mg/m3。對于已經達到50mg/m3排放標準的天然氣鍋爐,可以不進行低氮改造,維持正常運行即可。此次改造主要針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裝使用的常年(生產)運行的天然氣鍋爐。我市鼓勵2015年12月31日以后安裝的天然氣鍋爐,提前實施低氮改造。同時,鼓勵2蒸噸以下天然氣鍋爐直接更新為超低氮排放鍋爐,鼓勵天然氣鍋爐改為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
據初步測算,完成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裝使用的常年(生產)運行天然氣鍋爐低氮改造,可實現年減排氮氧化物370余噸;如果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裝使用的采暖鍋爐全部完成改造,可實現年減排氮氧化物740余噸。據了解,對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我市實施差別化補貼,按照完成改造的時間節點,分別按照全額補貼的100%、全額補貼的90%、全額補貼的80%支付。(太原日報)
更多燃氣鍋爐低氮改造詳情:www.zgsxg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