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啟動了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清查工作。
此次生活源鍋爐清查的對象與范圍是:除工業企業生產使用以外所有單位和居民使用的,額定出力大于等于1蒸噸/小時(0.7MW)的燃煤、燃油和生物質鍋爐,對實際達到1蒸噸/小時(0.7MW)要求,但沒有標定額定出力的土鍋爐、型煤鍋爐或者銘牌不清的鍋爐也全部納入普查范圍。重點調查鍋爐用途、投運時間、類型、燃燒方式,鍋爐使用燃料類型及消耗量,除塵、脫硫、脫銷設施和在線監測設施安裝,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等情況。
目前,市普查機構已從國家、省和市獲取了鍋爐情況清單,按照《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鍋爐普查技術規定》要求,認真謀劃、周密安排、靠實責任,對生活源鍋爐名錄進行初篩,準備開展全面入戶清查工作,確保在4月中旬完成實地清查,5月份完成生活源鍋爐清查結果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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